按照《“事业编制企业用”方式引进集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包府办发〔2023〕78号)规定,包头市决定采取“事业编制企业用”方式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引进计划和条件
(一)引进计划:围绕包头市重点产业、重点项目人才需求,本次计划为16家企业引进58人,其中博士3人、硕士39人、本科16人。
(二)引进条件
1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(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位,不包括专升本、自考、成教等);特别紧缺的可放宽到“双一流”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;
(三)岗位保障。服务期内,引进人才所在企业注销工商注册或关闭破产的,由编制所在单位报市委人才办、市人社局,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调整到有接收意向的企业工作,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。
(四)期满待遇。服务期满,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并予以资助,同时为用人企业增设一定比例推荐名额;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,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计入工龄,工作业绩可作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。
政策咨询电话:
0472-6169073、6169072;
0472-5619253、5619252;
岗位条件咨询,请联系各用人企业。
2.报名登记表
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
青海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
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3月12日